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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能

齐鲁师范学院财务处工作职责
发布日期: 2015-07-06 浏览次数:

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,是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部门,统一组织和管理学校的经济活动。
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、法律法规,建立、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。

2.编制学校财务预算和综合财务收支计划;组织、监督、控制预算计划的执行,确保学校预算任务完成,并做好分析和预算调整工作。

3.按时进行财务决算,及时将财务决算报告报送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;根据决算情况分析资金运行效果和经费的使用效益,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供可靠依据。

4.负责教育事业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收支的核算与管理工作;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,定期清查账目、核对资产,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和编报各类报表。

5.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、津贴和其他补贴的发放工作,并按规定做好各项税金、保险、住房公积金、基本医疗保险的代扣代缴工作。

6.负责学校一卡通日常业务及核算;负责在校生、函授(自考)生学杂费收缴,以及各类培训收入收缴工作;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党费、工会账户的核算工作。

7.负责学校教育收费物价和票证的管理工作,做好物价申报和年审工作,接受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。

8.组织筹措资金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源节流、增收节支工作,管好、用活各项资金,合理运作资金存量,提高资金运行效益。

9.按照学校建设发展需要,科学测算学校贷款规模;积极协调银行,做好贷款的归还与续贷工作,防范财务风险。

10.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内部控制规定,加强部门内部控制管理;负责全校财务人员管理、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。

11.负责学校会计档案的立卷、整理、归档、移交等工作。

12.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检查、审计等专项工作。

13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