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单位:
1-4月,我校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较慢,为加快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及其经费支付,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,学校研究决定实行预算执行情况定期汇报制度,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定期汇报制度
(一)汇报内容
2017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情况。
(二)汇报时间
每月15日、30日(31日)前(节假日顺延)。
(三)汇报要求
1.项目责任部门(单位)、项目责任人认真梳理所承担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,如实、依规、及时填写并向财务处报送《2017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表》。
2.财务处及时汇总《2017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表》,并于规定上报时间后2日内向校领导报送。
3.逾期未报,须自行报送校领导。
二、要求和说明
(一)项目责任部门(单位)、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预算执行情况定期汇报制度,并严格、认真落实。
(二)项目责任部门(单位)、项目负责人要切实采取措施,加快项目实施、资金支付,确保11月底之前全面完成支付任务。
(三)学校将对项目执行不好、不认真,对有关情况汇报不及时、不准确的项目责任部门(单位)、项目负责人,采取分管校领导或主要校领导约谈,减少或不再安排其下年度专项资金项目,扣减责任部门下年度部门经费等措施以督促执行、落实。
附件:1.2017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表
2017年5月10日